| 訊息標題:【114年度第3梯次】應檢人未收到准考證處理方式說明 | 
| 發佈單位:全國檢定試務資訊網 | 
| 發佈期限:自2025-10-27起至2025-12-12止 | 
| 訊息內容: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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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一、學科測試(114/11/2)前准考證補發方式:【不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、鍋爐操作(模擬機具)甲級】
 1、請於試務資訊網站(https://skill.tcte.edu.tw/)點選列印准予考試證明並自行列印,即視同准考證。
 2、若無法自行列印,請至試務資訊網站確認測試地點後,測試當天提早於測試地點服務台申請補發准考證。
 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、鍋爐操作(模擬機具)甲級職類測試請洽技能檢定中心04-2259-5700#333。
 
 二、姓名、通信地址資料變更申請方式:
 1、請填寫「 附件41資料變更申請單 」,貼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使用「附件40各項申請作業郵寄用地址條 」貼在信封袋外,掛號郵寄給受理單位辦理變更。
 (若為姓名變更,需一併檢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,需有更名敘述)
 2、受理單位:
 (1)22200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、03101鍋爐操作-模擬機具甲級職類:
 寄到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」(40828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7樓)。
 (2) 11/2學科測試前─其他職類(非22200、03101職類):
 寄到「全國技能檢定通信報名統一收件中心」(640303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之5號)。
 (3) 11/2學科測試後─其他職類(非22200、03101職類):
 寄到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」(40828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7樓)。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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